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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志峰 - 教務處 | 2017-02-20 | 點閱數: 373

詳情請參考附件說明。

 

一、申請鑑定:符合資格學生於106年3月3日(星期五)前,由所屬學校推薦提出申請,並由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完成申請表資料審查。

二、報名:由各國小統一彙整報名資料,於106年3月8日(星期三)前8:00--17:00至嘉義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興中國小)報名。

三、測驗時間:

(一)初選(團體智力測驗):106年3月18日(星期六)

(二)複選(個別智力測驗):106年3月25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