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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簡叡箴 - 教務處 | 2021-12-14 | 點閱數: 275

一、漁村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申請人應填寫申請表(附表一),並檢附前學年成績單、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1份,父母中有1人具漁會會員(漁民)資格之證明1份、自傳(500字)1份及曾參加與漁村社區服務獲得優良事蹟之相關證明資料(本項非必要文件,無者可免)。
二、相關資料可向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索取。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得獎學生名單於111年1月31日在臺灣漁業經濟發展協會網站公布,並由該協會個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