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111年4月15日起至8月3日止,以郵寄方式繳件(截稿日期為8月3日,郵戳為憑)。
(2)參賽者須使用報名表填妥相關資料後,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勿超出作品範圍。
4. 競賽獎勵:
(1)各組遴選出特優1名、優選3名,佳作6名,各頒獎狀、獎金作為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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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畫類獎金 |
作文類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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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特優 |
優選 |
佳作 |
特優 |
優選 |
佳作 |
高中(職)10-12年級組(含五專1-3年級) |
16,000元 |
12,000元 |
8,000元 |
16,000元 |
12,000元 |
8,000元 |
國中7-9年級組 |
12,000元 |
8,000元 |
5,000元 |
12,000元 |
8,000元 |
5,000元 |
國小5-6年級組 |
6,000元 |
4,000元 |
2,000元 |
6,000元 |
4,000元 |
2,000元 |
國小3-4年級組 |
4,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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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辦單位得視參賽狀況,增加各組優選、佳作之名額,以及參加頒獎典禮之獲獎學生與家屬;
獲獎作品將公開於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並且安排公開展出。
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