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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周昆霖 - 站務訊息 | 2022-07-12 | 點閱數: 95

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 15251)推動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30日臺教資(五)字第1112702648A號函辦理。
二、 各校配合事項如下:
(一)學校行政電腦及電腦教室安裝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
(二)學校網站及資訊系統如有對外提供可編輯文件下載,應支援ODF文件格式。
(三)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採用ODF文件格式。
(四)學研計畫文件、成果等相關文件、表單,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
(五)競賽活動繳交資料可編輯文件應接受ODF文件格式。
(六)鼓勵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之教育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