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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志峰 - 教務處 | 2016-02-25 | 點閱數: 450

如有設籍花蓮縣之應屆畢業生欲返回花蓮縣就讀所屬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本(105)年3月18日(星期五)前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協助辦理入學事宜。

 

詳情請參考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