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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楊志峰 - 教務處 | 2016-03-28 | 點閱數: 540

依據「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辦理,有關設籍臺北市之外縣市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辦理報到之相關規定,本府業於105年3月7日府教學字第1050044172號函轉知各校,於105年7月11日(星期一)至8月12日(星期五)至各戶籍地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辦理報到事宜,先予敘明。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達確實追蹤學生就學情形,如設籍臺北市之應屆畢業生擬就讀臺北市國中者,請各校於105年6月5日(星期一)前將名冊函送臺北市各相關學區國中。

 

有關臺北市國中新生分發法令、105學年度國中學區一覽表、里鄰學區對照表及其他新生分發相關資訊,請逕至臺北市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科室業務/中等教育科/熱門公告項下查詢。

 

設籍臺北市而就讀貴校之應屆畢業生之學生家長如有臺北市新生分發相關疑問,亦得逕洽所屬學區國民中學教務處註冊組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