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愛學網111學年度校園夥伴實施計畫」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1年8月31日教研資字第1111500318 號函辦理。
二、國家教育研究院鼓勵全國中小學師生共同參與優質影片製 播,每年擬訂校園夥伴實施計畫,
三、為持續維持愛學網與各級學校良好互動,國家教育研究院 擬訂「愛學網111學年度校園夥伴實施計畫」(如附件)
四、旨揭計畫受理申請日期為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12日止,免 備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報名表及授權書至愛學 網網站 電子信箱stv@mail.naer.edu.tw;歡迎學校踴躍申請,共襄盛舉。